截至2025年9月16日收盘,永安行(603776)报收于21.82元,下跌2.89%,换手率3.11%,成交量8.73万手,成交额1.92亿元。
资金流向
9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953.95万元,占总成交额10.18%;游资资金净流入1816.68万元,占总成交额9.47%;散户资金净流入137.27万元,占总成交额0.7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2025年第二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2025年3月14日,上海哈茂与孙继胜等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永安行13.67%股份;杨磊受让上海云鑫持有的6.00%股份。同时,孙继胜放弃其所持13.77%股份的表决权。2025年4月21日,相关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永安行控股股东变更为上海哈茂,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杨磊。上海哈茂承诺认购定增股份并锁定36个月,获股东大会批准免于发出要约。期间,上市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高管聘任,修订公司章程增加经营范围。经核查,收购人未违反公开承诺,未对主营业务、资产、员工聘用、分红政策等作重大调整,公司治理规范运作。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4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310,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4,087,3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反对198,284股,占0.45%;弃权24,800股,占0.06%。现场会议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监票,表决程序合法。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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