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股市必读:光大嘉宝(600622)9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301.94万元,占总成交额13.23%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9-17 01:27:1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5年9月16日收盘,光大嘉宝(600622)报收于3.3元,上涨0.61%,换手率6.59%,成交量98.88万手,成交额3.2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301.94万元,占总成交额13.23%。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光大嘉宝董事会审议通过十七项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案,涵盖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内幕信息管理等多个方面。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301.94万元,占总成交额13.23%;游资资金净流出439.97万元,占总成交额1.35%;散户资金净流入4741.91万元,占总成交额14.58%。

公司公告汇总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由副董事长苏晓鹏主持,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十七项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担保管理制度》《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法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管理制度》以及《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相关修订制度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稿)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稿),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规避义务。涉及国家秘密或披露可能违反保密规定的,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当相关情形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公司须审慎确定暂缓或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防止信息泄露。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办公室为唯一职能部门。相关登记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并按期报送监管部门。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者将被问责。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稿)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选择性披露或提前泄露。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再融资公告等,重大事件须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知悉时及时披露。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和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高管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报告、财务监督、保密措施及违规处罚等内容。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稿)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制定。管理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信息披露、经营管理、环境社会与治理信息、股东权利行使方式、风险挑战等。公司通过官网、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方式开展交流。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沟通,诚实守信。接受特定对象调研需签署承诺书,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制度明确投诉处理流程、信息披露备查登记、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形及责任追究机制。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执行。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稿)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大诉讼、股权结构变化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填写档案表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报送,档案保存至少十年。对违规泄露、交易行为将追究责任。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稿)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公司应在原任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并及时公告及向交易所提交相关材料。解聘秘书须有充分理由,出现特定情形时应1个月内解聘。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空缺超过3个月由董事长代行。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股权管理、公司治理、合规培训等事务,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参与相关会议。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秘书须签署保密协议,持续履行保密义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光大嘉宝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