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2日收盘,国芯科技(688262)报收于30.05元,较上周的28.74元上涨4.56%。本周,国芯科技9月12日盘中最高价报30.5元。9月11日盘中最低价报27.04元。国芯科技当前最新总市值101.98亿元,在半导体板块市值排名104/163,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853/5153。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领晶量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国芯科技有限公司与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不高于990万美元,合计不高于1,98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4,059.584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担保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无反担保。公司同时取消对天津国芯、广州领芯此前金额不高于990万美元的担保事项。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80万美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41%,无逾期担保。被担保人非失信被执行人,担保风险可控。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三项议案均获4票同意、3票回避,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关于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确认对参股公司硅臻芯片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为2,092.83万元。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将于2025年9月2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计划内容符合法律法规,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实行该激励计划。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合法合规,归属条件明确,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计划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4年汽车电子与工业控制、信创与信息安全收入为基数,2025年分别增长不低于50%、30%;2026年分别增长不低于140%、108%,且2026年净利润为正。
激励对象共计176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39.64%,包括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中层和技术骨干。
授予限制性股票922.068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4%,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
授予价格为14.97元/股,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和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36个月,分两个归属期,各归属50%。
业绩考核包含公司层面与个人绩效考核,个人绩效分A、B、C、D档,对应不同归属比例。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等财务资助。
实施本计划旨在健全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无相关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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