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1日收盘,多浦乐(301528)报收于61.0元,下跌0.64%,换手率2.79%,成交量8875.0手,成交额5362.49万元。
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4.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8.2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44万元。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董事林俊连、王亚芳作为激励对象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上述三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监事会于2025年9月11日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且不存在被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该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实施本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提升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计划,并将按规定公示激励对象名单。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认为上述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其关联方,且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5:00,网络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4日。会议将审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三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现场参会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地点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创大道1501号2栋。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调动董事、高管、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积极性。考核范围包括参与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4年为基数,2025-2027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70%、120%,未达标则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个人层面考核分为销售与其他员工两类,销售员工考核结果为A、B档,归属比例分别为100%、0%;其他员工分A、B、C档,归属比例为100%、70%、0%。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申请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考核,董事会审批结果。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广东信德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法合规。本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授予数量为9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9%。激励对象共计74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等。授予价格为每股30.55元,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本计划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归属期分为三个阶段,对应2025年至2027年业绩考核目标,以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较2024年增长率作为考核指标,分别不低于30%、70%、120%。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本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显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92.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9%。其中,林俊连获授5.6120万股,占授出权益数量的6.10%;骆琦获授5.5200万股,占6.00%;王亚芳和王黎各获授2.3000万股,各占2.50%。其他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共70人合计获授76.2680万股,占授出权益数量的82.90%。所有激励对象通过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全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计划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就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自查并填写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及内部控制报告均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无违规利润分配情形,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亦不包括独立董事,且均未在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计划有效期未超过10年,授予价格及行权安排符合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名单,并发表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计划合法合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及股东将回避表决。公司承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披露,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9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9%,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共74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授予价格为30.55元/股。本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以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至2027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70%、120%。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方可归属。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包括: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授予数量为9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9%。激励对象共74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授予价格为30.55元/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以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础,2025年至2027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70%、120%。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方可归属,未达标部分作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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