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1日收盘,风神股份(600469)报收于6.25元,上涨0.64%,换手率1.08%,成交量7.91万手,成交额4909.1万元。
资金流向
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254.34万元,占总成交额25.55%;游资资金净流入365.73万元,占总成交额7.45%;散户资金净流入888.61万元,占总成交额18.1%。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风神轮胎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1亿元用于“高性能巨型工程子午胎扩能增效项目”,总投资14.64亿元,达产后新增约2万条产能,产品主要销往海外。项目内部收益率为22.86%(税后),投资回收期6.36年(税后)。公司已具备全规格巨型工程子午胎生产能力,报告期内该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增长。本次募投产品在行驶里程、TKPH等性能上较现有产品有提升。公司已签订合同订单超3,000条,中标订单超8,700条,客户拓展顺利。项目实施后可能新增关联交易,但已出具规范承诺。
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风神轮胎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1亿元用于“高性能巨型工程子午胎扩能增效项目”,项目总投资14.64亿元,达产后新增约2万条巨型工程子午胎产能,产品主要销往海外。项目内部收益率为22.86%(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6.36年(含建设期)。公司已具备全规格巨型工程子午胎生产能力,报告期内该类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增长。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可能存在新增关联交易,但已由控股股东及中国中化出具规范承诺。公司最近一期末无重大财务性投资,经销收入占比较高,与主要经销商合作稳定。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469,股票简称:风神股份)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8月22日出具的《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作出说明和回复。相关内容已在上交所网站同步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并获得注册批准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告日期为2025年9月12日。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高性能巨型工程子午胎扩能增效项目”,总投资146,369.0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10,000.00万元。项目达产后将新增约2万条巨型工程子午胎产能,主要销往海外。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为22.86%(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36年(含建设期)。本次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橡胶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橡胶公司认购股份锁定期为18个月。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