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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新发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报告》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9-11 03: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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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10日收盘,耀皮玻璃(600819)报收于6.96元,下跌4.13%,换手率7.91%,成交量59.1万手,成交额4.1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9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83.41万元,占总成交额0.68%。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耀皮玻璃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用于大连和天津基地的产线节能与工艺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本次募投项目为技改性质,不新增产能,大连项目达产后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6.38%,天津项目为17.75%。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本次发行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83.41万元,占总成交额0.68%;游资资金净流出402.63万元,占总成交额0.97%;散户资金净流入119.22万元,占总成交额0.29%。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豁免版)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用于“大连耀皮熔窑节能升级及浮法玻璃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天津耀皮产线节能升级及镀膜工艺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为技改项目,不新增产能,调整产品结构。大连项目达产后平均毛利率21.21%,净利率10.35%,内部收益率(税后)16.38%;天津项目达产后平均毛利率17.34%,净利率6.64%,内部收益率(税后)17.75%。公司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与人员储备,项目效益测算审慎,融资规模合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B股 编号:2025-051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8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落实,完成回复并更新了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因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已披露,相关财务数据等内容已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及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日期:2025年9月10日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报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用于“大连耀皮熔窑节能升级及浮法玻璃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天津耀皮产线节能升级及镀膜工艺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为技改项目,不新增产能。大连项目达产后平均毛利率21.21%,净利率10.35%,内部收益率(税后)16.38%;天津项目达产后平均毛利率17.34%,净利率6.64%,内部收益率(税后)17.75%。申报会计师对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及融资规模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效益测算审慎,融资规模合理。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同意注册。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共11起,其中2起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HRO案已达成和解,支付和解费用18.5万美元,计入预计负债;远东铝业案尚处仲裁早期阶段,未计提预计负债。公司及子公司共涉及4项行政处罚,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新增报告期内无重大关联交易、重大资产变化及新增行政处罚。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募集资金将用于产线节能升级及镀膜工艺改造,不构成同业竞争。财务性投资金额占净资产比例为0.71%,不属于金额较大。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用于大连耀皮熔窑节能升级及浮法玻璃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天津耀皮产线节能升级及镀膜工艺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由国泰海通证券担任保荐人,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发行完成后,认购方所持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公司主营业务为浮法玻璃、建筑加工玻璃和汽车加工玻璃的生产与销售,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6.18亿元,净利润1.14亿元。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同意推荐其股票上市。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保荐人为国泰海通证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用于大连耀皮熔窑节能升级及浮法玻璃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天津耀皮产线节能升级及镀膜工艺改造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934,916,069股,净资产473,202.68万元。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61,793.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636.60万元。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用于大连耀皮熔窑节能升级及浮法玻璃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天津耀皮产线节能升级及镀膜工艺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投资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新增产能。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履行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并取得国资审批单位批复,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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