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0日收盘,欧派家居(603833)报收于58.43元,下跌1.83%,换手率0.8%,成交量4.9万手,成交额2.89亿元。
资金流向
9月1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202.54万元,占总成交额7.63%;游资资金净流出906.64万元,占总成交额3.14%;散户资金净流出1295.9万元,占总成交额4.49%。
欧派家居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会议提名姚良松、谭钦兴、姚良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新全、鲁晓东、王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均为三年,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后者部分修订尚需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津贴确定为每人每年16.5万元(税前),李新全、鲁晓东回避表决,该议案亦需股东会审议。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无反对或弃权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10日修订)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应在董事会决议、协议签署或知悉时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须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应关注股价异常波动及媒体传闻,及时澄清。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保密措施、责任追究等内容。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10日修订)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监督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及资金往来。审计部每季度向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委员会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报告。涉及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披露委员会人员情况、年度履职情况及未被董事会采纳的审议意见。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10日修订)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通过定期报告、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上证E互动平台等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注重诚信,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误导性宣传。证券事务部为实施部门,负责组织沟通活动、处理投资者诉求、维护沟通渠道。公司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相关记录不少于三年。董事、高管等应支持投资者关系工作,不得歧视中小股东。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10日修订)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等事项的研究与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董事长任主任委员。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变动时公司应及时补足。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评估可持续发展议题,审阅ESG报告,监督风险与机遇管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10日修订)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提供绩效、薪酬等相关资料,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取现场、网络或电话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10日修订)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及程序,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内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者自动失去资格。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研究董事、经理人员选任标准;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证券事务部保存,议案及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