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9日收盘,宝丰能源(600989)报收于17.76元,下跌0.95%,换手率0.57%,成交量41.53万手,成交额7.41亿元。
资金流向
9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3.21万元,占总成交额0.1%;游资资金净流入607.71万元,占总成交额0.82%;散户资金净流出680.92万元,占总成交额0.92%。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董事、高管、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公司应按时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重大事件应在触发时点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设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并修改,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实行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严格审批手续,投资项目应按承诺进度实施,变更用途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不得变相改变用途。超募资金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贷款,但需履行相应程序。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应每半年现场核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任何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本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解释权归董事会。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由财务部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明确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视同关联人的认定标准。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出售资产、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共同投资等事项。关联交易审议根据金额和比例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关联董事、股东需回避表决。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可进行年度预计并披露,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制度同时规定了关联共同投资、购买出售资产的特殊要求及信息披露义务。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确保其合法行使职权。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动、对外担保及投资等重大事项。部分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如财务资助、对外担保、重大资产交易及关联交易等。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特定情形下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可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职权范围,通知应提前公告。表决实行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应保存会议记录不少于10年,并及时披露决议内容。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解释,修改需股东会批准。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8日14时在宁夏银川市丽景北街1号四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总裁刘元管主持,并提供网络投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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