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9日收盘,南 玻A(000012)报收于4.81元,上涨0.21%,换手率0.71%,成交量13.84万手,成交额6648.21万元。
资金流向
9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13.11万元,占总成交额4.71%;游资资金净流入84.78万元,占总成交额1.28%;散户资金净流入228.33万元,占总成交额3.43%。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现场会议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报告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0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9,641,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68,611,0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97.34%;反对20,189,485股,占2.56%;弃权840,837股,占0.11%。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同意率为84.99%。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琳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606名,代表股份789,641,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6.2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768,611,0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7.34%,反对票20,189,485股,弃权票840,837股,议案获通过。其中B股股东同意票占比99.83%,中小股东同意票占比84.99%。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