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9日收盘,金冠电气(688517)报收于15.24元,下跌1.36%,换手率1.45%,成交量1.98万手,成交额3023.3万元。
资金流向
9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11.59万元,占总成交额10.31%;游资资金净流入393.84万元,占总成交额13.03%;散户资金净流出82.25万元,占总成交额2.72%。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9日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樊崇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在河南省南阳市信臣东路88号公司二号会议室举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4130%;网络投票股东2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74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制度的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并通过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有效通过,其中第1项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樊崇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2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8,005,341股,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的50.287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中的9项子议案,以及《关于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所有议案均无回避表决情况。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海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公司章程》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王海霞女士符合《公司法》《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将履行职工董事职责。本次选举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王海霞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担任南阳市第六届、第七届政协委员。截至公告日,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万股,与公司其他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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