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9日收盘,广生堂(300436)报收于108.18元,下跌4.59%,换手率10.06%,成交量13.76万手,成交额15.09亿元。
资金流向
9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6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402.9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4亿元。
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显示,合并营业收入为208,857,590.44元,营业总成本268,065,510.67元,净利润为-70,407,273.8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6,688,112.39元。资产总计1,365,155,258.54元,负债合计1,039,539,327.80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374,376.86元。母公司营业收入94,159,319.22元,净利润-32,417,073.16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8,896,350.54元。基本每股收益-0.4187元。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7,686.65万元,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中药传统名方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深耕肝脏健康与抗病毒领域,拥有乙肝仿制药、保肝护肝产品及在研创新药。2025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20,885.76万元,净利润-7,040.73万元,资产负债率76.15%。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7,780,100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限售期6个月。保荐机构国联民生承销保荐认为,公司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推荐其股票上市交易。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推荐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募集资金用于创新药研发、中药传统名方产业化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保荐机构内核会议同意推荐。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59,267,000股,资产负债率76.1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668.81万元。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保荐其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主体资格、实质条件等事项进行了补充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发行实质条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涉及财务性投资,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奥华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李国平、叶理青、李国栋。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广生堂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报告期内持续亏损,主要因研发投入增加及集采政策导致抗乙肝病毒药物毛利率下滑。公司转型创新药,首款创新药泰中定上市,但销售不及预期致存货及无形资产减值。前五大供应商集中度上升,预付款项主要为采购利托那韦原料药。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大幅增加,主要因泰中定产成品过期。资产负债率上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行业均值。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比例48.19%,存在部分股份冻结。公司拟募集资金投入创新药研发及中药产业化项目,已披露相关风险。中介机构对采购、研发、资产减值等事项进行了核查。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持续亏损,主要因向创新药转型导致研发投入增加及集采政策致抗乙肝药毛利率下滑。公司主要产品泰中定2023年获批上市,2023年、2024年销售额分别为2,093.36万元、2,511.67万元。研发费用率由2022年31.45%降至2024年9.98%,研发人员从112人减至76人。2024年末存货跌价准备大幅增加,主要因泰中定产成品过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升至73.45%,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低于行业水平。本次拟募资9.77亿元,用于创新药研发、中药产业化及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落实,逐项回复并更新了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相关内容已于2025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对问询函回复及申请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更新和修订,并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鉴于公司已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对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同步更新,相关内容于2025年9月9日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并获得注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7,686.65万元,用于创新药研发项目、中药传统名方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7,780,100股。募集资金将推动公司创新药研发及中药业务发展。公司提示存在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加剧、药品价格下降、新药研发失败、持续亏损、存货及资产减值、高资产负债率等风险。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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