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5日收盘,威胜信息(688100)报收于35.71元,上涨1.62%,换手率0.65%,成交量3.2万手,成交额1.13亿元。
资金流向
9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10.34万元,占总成交额4.51%;游资资金净流入87.57万元,占总成交额0.77%;散户资金净流入422.77万元,占总成交额3.73%。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发布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邹启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披露。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为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9月4日,邹启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减持价格区间为34.50~37.16元/股,减持总金额为70,388,337.08元。本次减持完成后,邹启明持有公司股份30,737,6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5%。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计划一致,未提前终止,已达到原定减持计划的最低减持数量比例。邹启明不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亦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经2025年8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491,685,175股,扣除回购股份4,231,424股,实际参与分配股本487,453,751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1,863,437.75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1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9月12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9月12日。差异化分红导致每股现金红利按总股本摊薄后约为0.2478元/股。个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按相关规定扣税;QFII及沪股通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7月29日已回购股份4,231,424股,上述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491,685,175股扣减回购股份后487,453,7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1,863,437.75元。公司申请差异化除权除息处理,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经测算,实际分派与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差异为0.0061%,影响小于1%。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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