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5日收盘,北汽蓝谷(600733)报收于8.43元,上涨1.57%,换手率2.2%,成交量107.31万手,成交额9.0亿元。
资金流向
9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555.14万元,占总成交额5.06%;游资资金净流入2069.7万元,占总成交额2.3%;散户资金净流入2485.44万元,占总成交额2.7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5日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10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28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决议合法有效。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职工董事宋军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共2,10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286%。会议审议通过10项议案,包括《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多项章程和制度修订议案。其中议案1和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否决议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遵循资产增值、效益增长、责权统一、公开公正、薪酬与业绩挂钩等原则。薪酬为税前收入,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励薪酬组成。薪酬委员会负责考核及薪酬方案审定,董事津贴报股东会批准。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按职务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未任职董事不领薪酬。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绩效薪酬依据公司及个人业绩考核确定,奖励薪酬针对突出业绩或贡献。岗位变动按月计算薪酬,兼任职务按较高标准执行且不得在兼职单位领薪。存在违规、失职等情况可扣发绩效薪酬。离任审计发现绩效差异的,据实调整并追责。本办法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办法明确对外投资范围包括股权投资、增资扩股、资产投资、股票基金、债券、委托理财等,要求投资符合国家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注重风险控制与资金安全。决策权限由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分级行使,重大投资达到规定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投资事项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履行审批。子公司对外投资须经公司批准,并遵循本办法。信息披露应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监管要求。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风险。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提供反担保。公司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互保单位、重要业务关系单位及控股子公司等提供担保,需审慎审查被担保人资信状况。担保合同须书面订立,明确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内容,并履行登记手续。财务管理部负责担保事项管理,持续监控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发现风险及时报告。公司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规担保将追究责任。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关联交易管理,维护股东利益。办法明确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关联交易的定义,涵盖日常与非日常关联交易类型。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允、关联人回避表决等原则。日常关联交易需预计年度金额并披露,超出预计须重新审议。非日常关联交易达到规定标准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特殊情形除外。关联交易须签订书面协议,定价公允,履行审议程序。办法还规定了关联方报备、信息披露、价格管理及审议回避制度。本办法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生效之日起实施。
独立董事制度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已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应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保障,确保知情权和工作条件。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须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免职程序及履职保障措施。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1/3,职工代表董事1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分别提前10日和2日发出。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本规则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执行等程序。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特定情形下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程序明确,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公司应保证股东会正常召开,决议应及时公告并执行。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章程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为5,573,503,169元,股份总数为5,573,503,169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公司设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设立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满足条件时,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章程还规定了股东权利、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义务、信息披露等内容。本章程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