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4日收盘,九丰能源(605090)报收于30.45元,上涨0.53%,换手率2.31%,成交量15.38万手,成交额4.7亿元。
资金流向
9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852.99万元,占总成交额12.45%;游资资金净流出2982.19万元,占总成交额6.35%;散户资金净流出2870.8万元,占总成交额6.11%。
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九丰定01”调整前转股价格为20.64元/股,调整后为20.25元/股;“九丰定02”调整前为23.07元/股,调整后为22.68元/股。本次调整依据派送现金股利公式P1=P0-D,每股现金红利按0.399元/股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9月10日(除权息日)起生效。2025年9月3日至9月9日为股权登记日,期间“九丰定01”“九丰定02”停止转股,2025年9月10日起恢复转股。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402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9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9月10日。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为基数,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量为661,489,866股,总分红金额266,000,000.00元(含税)。因可转债转股及回购股份变动,每股分红由0.4079元调整为0.402元。差异化分红,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A股自然人股东、QFII、沪港通投资者等按相关规定扣税,有限售条件股东由公司自行发放红利。可转债转股价格、回购股份价格及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将相应调整。咨询电话:020-3810 309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差异化分红,依据《公司法》及《回购股份监管指引》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截至2025年9月2日,公司总股本为666,880,543股,回购专户中尚未使用的股份为5,390,677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661,489,866股。本次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66,000,000.00元(含税),调整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2元(含税)。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为0.0103%,影响较小。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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