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2日收盘,国际实业(000159)报收于5.75元,下跌1.54%,换手率3.51%,成交量16.87万手,成交额9692.93万元。
资金流向
9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24.22万元,占总成交额7.47%;游资资金净流出384.56万元,占总成交额3.97%;散户资金净流入1108.79万元,占总成交额11.44%。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99人,代表股份114,463,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12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均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未获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冯建方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19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4,463,11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8124%。会议审议六项议案,其中《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未获通过,同意股数占36.1153%,反对占63.0307%。其余五项议案均获通过,包括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各项议案同意股数占比均超过97%。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