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日收盘,华锡有色(600301)报收于33.46元,上涨5.02%,换手率7.7%,成交量21.21万手,成交额7.02亿元。
资金流向
9月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733.14万元,占总成交额1.04%;游资资金净流入909.51万元,占总成交额1.3%;散户资金净流出1642.65万元,占总成交额2.34%。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于2025年9月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432,488,7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3704%;网络投票股东304人,代表股份7,670,409股,占1.212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交易议案获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表决程序与结果合法有效。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5项议案,无否决议案。会议由董事长张小宁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其中,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5为普通决议,获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5项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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