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9日收盘,华光新材(688379)报收于63.2元,上涨6.22%,换手率8.53%,成交量7.68万手,成交额4.83亿元。
资金流向
8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304.84万元,占总成交额2.7%;游资资金净流出385.12万元,占总成交额0.8%;散户资金净流出919.71万元,占总成交额1.9%。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华光新材披露,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6068.0户,较3月31日增加497.0户,增幅为8.9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62万股减少至1.48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51.46万元。
财务报告
华光新材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2.06亿元,同比上升39.03%;归母净利润1.23亿元,同比上升174.02%;扣非净利润4401.73万元,同比上升1.08%;其中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6.2亿元,同比上升22.2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777.65万元,同比下降25.4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520.47万元,同比下降31.42%;负债率57.7%,投资收益-59.75万元,财务费用1888.58万元,毛利率11.06%。
华光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79 公司简称:华光新材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以总股本90,085,52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288,630股后的股本87,796,89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169,533.5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69%。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为A股,上市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简称华光新材,股票代码688379,变更前股票简称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胡岭,电话0571-88764399,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奉运路8号,电子信箱huling@cn-huaguang.com;证券事务代表李美娟,电话0571-88764399,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奉运路8号,电子信箱limeijuan@cn-huaguang.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601,157,682.10元,上年度末2,373,071,319.12元,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9.61%。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00,211,399.10元,上年度末996,156,822.59元,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10.45%。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206,223,590.12元,上年同期867,628,688.83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39.03%。
本报告期利润总额140,053,647.82元,上年同期49,469,677.77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83.11%。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211,716.56元,上年同期44,964,059.14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74.02%。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017,304.54元,上年同期43,547,133.25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08%。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427,807.23元,上年同期-145,238,736.6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71%,上年同期4.76%,增加6.9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3元,上年同期0.53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69.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42元,上年同期0.52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73.0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70%,上年同期3.19%,减少0.49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06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金李梅,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36.54%,持股数量32,918,000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比例9.60%,持股数量8,650,000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王晓蓉,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4.53%,持股数量4,080,000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张磊磊,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1.05%,持股数量942,029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性质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比例0.78%,持股数量700,000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卢细芳,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74%,持股数量665,697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姚连荣,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73%,持股数量659,699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吴延辉,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63%,持股数量566,691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吕福泉,股东性质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0.63%,持股数量564,380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股东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自主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性质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比例0.62%,持股数量562,520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金李梅持有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股份,持有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35.86%股份,王晓蓉持有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股份,持有杭州铧广投资有限公司12.60%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上述其他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2、公司未知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不适用。
华光新材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88379 证券简称:华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0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总股本90,085,520股,扣除回购股份2,288,630股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169,533.5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69%。如在股权登记日前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该方案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华光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及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相关公告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华光新材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撤销监事会及监事,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利于维护股东长期利益,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光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79,证券简称:华光新材,公告编号:2025-061。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16日13时30分在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奉运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事项包括《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0日。股东可现场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参会。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地点为公司会议室,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者食宿交通自理。联系人:李美娟,电话:0571-88764399,邮箱:bdo@cn-huaguang.com。
华光新材总经理工作细则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权限、会议制度、报告制度及考核奖惩。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管,并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应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华光新材子公司管理制度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子公司指公司持股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实现对子公司的治理监控。子公司需建立健全治理结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财务管理方面,子公司应执行公司会计政策,按时报送财务报表。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须按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包括经济效益、工程项目、合同及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子公司须及时提供信息披露所需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经营和财务情况。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子公司,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华光新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制度明确重大信息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变更、风险事项等可能影响股价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须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材料。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的审核与披露。制度要求信息报告须真实、完整,未及时上报或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将追究相关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华光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二〇二五年八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媒体披露。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应遵循及时、公平原则,不得提前泄露,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须建立保密机制,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并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追究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华光新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良好互动关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制度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诚实守信、充分披露等。公司通过官网、上证e互动平台、电话、邮件等多种渠道开展沟通,定期举办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说明会等活动。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对股价作出预测或承诺。制度还规定了投资者诉求处理、档案管理、媒体合作等内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华光新材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规避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公司仅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交易,不从事投机,交易品种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铜、白银、锡等原材料及利率、汇率等。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达到一定规模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交易,须以自身或子公司名义开户,严禁场外交易。内审部负责监督,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风险需及时报告并披露。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相关制度废止。
华光新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对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或工作规程导致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行为,将追究责任。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降职、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存在主观过错、打击报复、阻挠调查等情形的从重处理;主动纠错、非主观因素等情形可从轻处理。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差错参照执行。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华光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利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内幕信息指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经营、财务、重大投资、股权变动、重大诉讼等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以及因职务或工作关系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公司需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股票。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证券情况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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