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9日收盘,天能股份(688819)报收于29.96元,上涨3.2%,换手率0.99%,成交量9.63万手,成交额2.9亿元。
资金流向
8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64.64万元,占总成交额5.75%;游资资金净流入710.75万元,占总成交额2.45%;散户资金净流出2375.39万元,占总成交额8.2%。
股东户数变动
近日天能股份披露,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95万户,较3月31日减少424.0户,减幅为2.13%。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4.88万股增加至4.98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38.37万元。
财务报告
天能股份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09.17亿元,同比下降3.26%;归母净利润8.69亿元,同比下降27.26%;扣非净利润5.89亿元,同比下降21.57%;其中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06.79亿元,同比下降13.14%;单季度归母净利润4.48亿元,同比下降35.1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74亿元,同比下降37.77%;负债率61.94%,投资收益1571.47万元,财务费用6285.31万元,毛利率15.02%。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810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王保平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认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变相改变用途、损害股东利益或违规使用情形。表决结果均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会议由董事兼总经理杨建芬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841,20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3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17名,代表股份3,718,007股,占0.383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包桥路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26人,代表表决权股份844,918,207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87.1177%。会议由董事兼总经理杨建芬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130%,反对占0.0791%,弃权占0.0079%。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决议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无被否决议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