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9日收盘,中金岭南(000060)报收于5.25元,上涨1.35%,换手率3.08%,成交量115.3万手,成交额6.07亿元。
资金流向
8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46.74万元,占总成交额5.51%;游资资金净流入2885.62万元,占总成交额4.75%;散户资金净流入461.11万元,占总成交额0.76%。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2.76万户,较3月31日减少61.0户,减幅0.05%;户均持股数量为2.9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3.41万元。
财务报告
中金岭南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11.13亿元,同比上升1.54%;归母净利润5.59亿元,同比上升3.12%;扣非净利润5.43亿元,同比上升4.71%。2025年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150.29亿元,同比上升19.1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86亿元,同比下降5.5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8亿元,同比下降1.23%。负债率64.47%,投资收益3813.49万元,财务费用2.88亿元,毛利率5.72%。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公允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应收账款账面价值740,225,999.55元,存货账面价值11,755,802,462.15元。公司参与东营方圆等20家公司破产重整,确认金融负债现值1,717,141,334.08元。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0.87元(含税)。
公司原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因启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聘请中信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并签署保荐协议。中信证券将接替中信建投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委派林子力、黄卫冬为保荐代表人。
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推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广晟控股,发行价格3.66元/股,拟发行不超过409,836,065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发行前后控制权不变,广晟控股仍为控股股东,广东省国资委为实际控制人。持续督导期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本次发行已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发行价格由3.74元/股调整为3.66元/股,发行数量为409,836,065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10.97%。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通知,受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并获得注册存在不确定性。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本次发行对象为广晟控股集团,发行价格3.66元/股,发行数量409,836,065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控股股东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且已承诺免于发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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