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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内蒙新华(603230)股东户数减少3.37%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5-08-31 0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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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8月29日收盘,内蒙新华(603230)报收于14.09元,较上周的13.48元上涨4.53%。本周,内蒙新华8月28日盘中最高价报15.53元,股价触及近一年最高点。8月26日盘中最低价报13.47元。内蒙新华当前最新总市值49.81亿元,在出版板块市值排名21/29,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322/5152。

本周关注点

  • 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5年6月30日股东户数为1.64万户,较3月31日减少573户,减幅3.37%。
  • 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中报归母净利润1.26亿元,同比上升3.17%;扣非净利润1.03亿元,同比上升42.54%。
  • 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提议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64万户,较3月31日减少573.0户,减幅3.37%。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08万股增加至2.15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7.76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内蒙新华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7.9亿元,同比下降0.0%;归母净利润1.26亿元,同比上升3.17%;扣非净利润1.03亿元,同比上升42.54%。2025年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2.0亿元,同比下降13.2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896.85万元,同比下降359.0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294.63万元,同比上升17.44%。负债率39.29%,投资收益2443.55万元,财务费用-289.13万元,毛利率43.59%。

公司公告汇总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30,公司简称:内蒙新华。股票上市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张瑞平,证券事务代表张迪,办公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如意大厦B座。

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4,484,725,292.15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19,567,938.92元,减少1.16%。本期营业收入789,957,048.90元,同比基本持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568,223.00元,同比增长3.17%;扣非净利润103,001,532.00元,同比增长42.5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524,554.58元,上年同期为-17,831,007.3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46%,基本每股收益0.36元,同比增长5.88%。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6,439户。控股股东为内蒙古新华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6.46%,持股数量234,956,400股。其他主要股东包括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25%)、内蒙古蒙盐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0%)等。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8月27日召开会议,提名秦建平、新娜、高瑞梅、吕志刚、张克文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中华、张网成、丁文英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同意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定,董事长为信息披露首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涵盖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披露要求,明确信息知情人保密义务及禁止内幕交易规定。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交议案。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研究董事及高管选择标准与程序。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程序包括需求研究、人选推荐、资格审查、会议审议等环节。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与内部控制。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可采用现场或网络方式召开。表决实行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原则上最多兼任三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应解除职务。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重大事项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会议将于2025年9月15日14时30分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28号如意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4项非累积投票议案,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累积投票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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