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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赣江(873167)2025年半年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来源:证星财报摘要 2025-08-30 21: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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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近期新赣江(873167)发布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如下:

发展回顾: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以及中成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医药制造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1、采购模式

公司由采购部统一负责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化学药品原材料、包装材料及辅助材料等物资。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的生产计划,结合公司的实际库存和对原材料的质量标准,进行采购。

为确保原材料质量,公司根据药品生产GMP管理的要求制定严格的采购制度,并建立了完善的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公司主要原辅料、包材均从合格供应商采购,新增供应商需要由供应、生产、质量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对其进行现场检查讨论确定,并根据试用情况确定最终录用名单。同时,公司建立了供应商评价体系,从供应商资质、产品质量情况、生产使用情况、供货及时性、数量保证性、售后服务、协作关系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分级,公司将根据评价分级结果不断优化原材料采购计划。供应商原材料送到公司后,由仓库人员检查接收,经检验合格后按照原材料类型分类入库。

2、生产模式

公司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及中成药生产严格遵循《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按照符合GMP要求的生产管理模式组织生产。报告期内,公司已制定一套规范的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质量控制点管理规程》《物料批准放行管理规程》《产品批准放行管理规程》等。

公司生产模式遵循“以销定产”,即销售部门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往年销售情况,制定年度、季度、月度销售计划,并将相关计划下发至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制定具体的生产计划及生产物料的需求计划,并将计划下发至公司采购部门。产品生产完工后,交由质检部门负责质量检验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放至仓库。

此外,公司重视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设有QA和QC,负责整个生产过程的现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操作符合批准的操作规程和GMP的要求。质量管理部门同时负责制定物料、中间体和成品的内控标准和检验操作规范,对涉及产品质量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并对生产所用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试剂、中间体、成品等进行留样及检测,检验合格后,产成品才能入库。

3、销售模式

(1)化学原料药

公司化学原料药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客户为下游制剂生产企业。凭借优质的产品品质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公司葡萄糖酸盐系列原料药在国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好的口碑,并和葡萄糖酸钙、葡萄糖酸锌等制剂、保健品的主要生产企业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等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

公司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产品种类多,覆盖客户群体广,直接使用自有品牌面向终端客户进行销售会加大人力成本和营销成本,因此公司采用经销模式为主、直销模式为辅的销售模式。

经销模式下,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产品由公司销售至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至连锁药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等医疗终端客户,公司与经销商实行买断式销售。直销模式下,公司将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产品直接销售给药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终端客户。

同时,在经销和直销模式下,公司主要采用商标授权、自有品牌相结合的方式对外销售。

(3)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二级子公司奥匹神药业经营贸易类业务,在向公司或外部单位采购后,直接对外销售,不存在加工环节,通过购销差价获取盈利。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2025年上半年,公司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生产经营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25年下半年公司将持续加强自有品牌的建设,在保证自产产品销售的基础上,依托现有渠道优势及品牌影响力,适当引入高毛利、市场需求旺盛的贸易类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加强市场覆盖,持续梳理完善管理体制及内控流程,优化管理,深耕国内市场,同时通过市场调研和预测,及时调整市场策略,深入了解行业动态和市场需求,提升企业效率。

财务状况: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547,380,250.74元,相比期初减少1.27%,流动资产总额308,307,222.42元,相比期初减少5.51%,较期初差异不大。

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67,264,101.5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66%,主要原因系市场竞争激烈及市场需求减少,销量下降,营业收入下降。

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利润7,190,656.58元,同比下降61.18%,实现净利润5,549,377.86元,同比下降63.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53,421.11元,同比下降57.95%。营业利润、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主要原因系:

①受葡萄糖酸盐系列原料药下游产品市场需求减少,原料药批文制改成备案制后竞争对手增加等影响,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原料药收入下降;

②贸易类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系公司相关贸易类药品库存备货较多。随着市场需求少,库存部分医药品滞销,以及临效期产品做低价处理,导致贸易类药品毛利较去年同期下降。

现金流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35,392.6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8.72%,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以及本期收入下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421,137.3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04.47%,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增加赎回理财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47,244.9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7.83%,主要系上期收到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无息形式提供的借款所致。

    (二)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以及中成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对医药行业产生了重大深远的影响.

医保政策:

2024年11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调整发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国家医保局)自2018年成立以来,已连续7年调整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并推动药品集采,支付方式改革等措施的实施。2025年医保政策继续以保障人民健康,赋能经济发展为目标,聚焦基金可持续性,患者负担减轻及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1月1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通知》,将6个全省、76个统筹地区列为即时结算的国家试点名单,要求各省严格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推进即时结算。旨在进一步优化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政策,赋能医疗卫生事业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优化传统结算与创新结算方式相结合,充分压缩流程和时长,由原来从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截止次日到医保基金拨付不超过30个工作日减少至20个工作日。

2月14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纳入6项服务事项,包括医保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集采药品、国谈药直接结算、以及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等服务事项。即时结算、直接结算和挂网联审通办三项政策的推出,是医保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这些政策的实施,预计将进一步提高医保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最终惠及广大人民群众。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未来医疗保障体系将更加完善,医疗服务将更加高效便捷。

3月1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国家医保局将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建设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和查询功能,并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为购药参保人提供药品追溯信息查询渠道,鼓励购药参保人查询追溯码,持购药凭证维护自身健康权益,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医疗政策:

3月12日,国家卫健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功能指引的通知》,积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旨在全面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数字治理能力,充分发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体制优势及信息化倍增效应。《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功能指引》要求各地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通过信息化手段支撑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资源统筹调配及绩效精准考评。此举旨在全面提升县域医共体数字治理能力,发挥信息化倍增效应,助力实现“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的建设目标,为基层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县域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4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开展“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2025-2027年)的通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聚焦社会关注度高、医疗服务需求大的儿科、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领域,部署开展为期3年(2025—2027年)的专项行动。到2027年,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在市县内得到解决,重大疾病在区域内得到救治,儿科就诊连续性、便利性进一步增强,就医感受度明显提升。2025年11月底前,全国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三级中医医院和二、三级妇幼保健院均提供儿科服务。2025年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儿科常见病诊疗服务比例达到90%以上。提供全流程的儿科服务,保障季节性疾病高发期儿科医疗服务。

4月30日,国家卫健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综合统筹城乡融合发展、人口结构变化、群众健康需求等因素,因地制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办好乡镇卫生院,原则上一乡一院,撤并乡镇可灵活处理;合理设置村卫生室,一村一室,多种情况可灵活合并或联合设置,特殊地区设医疗服务点;办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街道一中心,人口多的街道可扩大规模或增设;便利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中心难以覆盖的社区设置,具备条件的一体化管理,发挥诊所等作用满足个性化需求。优化服务协同联动,依托紧密型医联体推动资源下沉,建设资源共享中心,统一用药目录;强化基层服务能力,健全科室设备,提升多种能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运用新技术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发展壮大基层医疗卫生队伍,通过多种途径壮大队伍并加强培训。

注册监管:

3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2024年度药品审评报告》,报告显示,通过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附条件批准程序、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特别审批程序等,创新药、临床急需药物上市不断提速。

6月3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联合印发《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聚焦当前创新药发展面临的挑战,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形成“真支持创新、支持真创新、支持差异化创新”的格局。《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5方面16条举措,对创新药研发、准入、入院使用和多元支付进行全链条支持,将为创新药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在确保数据安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探索为创新药研发提供必要的医保数据服务,支持医药企业、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布局研发管线,提升创新效率,走出差异化的创新之路。在医保准入方面,充分运用药物经济学、卫生技术评估等技术方法,综合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临床需求、患者获益、市场竞争、研发投入等因素,由医保部门与创新药企业谈判形成与中国国情和市场地位相匹配、符合药品临床价值的医保支付标准。同时,以患者健康获益为核心,建立统一的评价体系,提高医保谈判测算专业化能力水平,推动创新药真实世界研究数据在药品目录准入方面的应用。在临床使用方面,对于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内药品,不计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的范围。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创新药应用病例,也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

公司需紧跟政策导向,积极参与集采招投标,加强研发能力,提高药品质量,优化生产成本,以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把握市场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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