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东方雨虹(002271)08月2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请问董秘,对于证监会的警告函涉及的问题,贵司无正当理由转款几千万给实际控制人,后续你们怎么处理?这个款项就这么转出去了?足见公司管理混乱,实控人把公司当提款机?
东方雨虹回复:您好,公司及相关人员对此事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北京证监局及深交所的要求,认真吸取教训,积极进行整改,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财务核算质量,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针对该类事项,公司认真吸取教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资金管理等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环节,加强对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关于资金占用、关联方资金往来等事项的培训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财务核算质量,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管理体系,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感谢您对东方雨虹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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