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盘,宏力达(688330)报收于32.0元,上涨2.6%,换手率7.39%,成交量10.34万手,成交额3.27亿元。
资金流向
8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99.6万元,占总成交额1.22%;游资资金净流入1065.58万元,占总成交额3.26%;散户资金净流出1465.19万元,占总成交额4.48%。
宏力达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5-033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4.76元/股调整为14.42元/股。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宏力达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事由为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的规定,调整方法为P=P0-V,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4.42元/股。本次调整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调整授予价格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并将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28日。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6月27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授予价格14.76元/股,V为每股派息额0.34元,调整后授予价格P为14.42元/股。本次调整已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尚需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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