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盘,方邦股份(688020)报收于75.86元,上涨7.5%,换手率11.41%,成交量9.23万手,成交额6.6亿元。
资金流向
8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18.63万元,占总成交额0.63%;游资资金净流出1079.18万元,占总成交额1.64%;散户资金净流入660.55万元,占总成交额1.0%。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491.0户,较3月31日增加834.0户,增幅17.91%;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73万股减少至1.47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55.75万元。
财务报告
方邦股份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72亿元,同比上升16.06%;归母净利润-2385.79万元,同比下降8.67%;扣非净利润-3178.51万元,同比上升8.47%。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8361.12万元,同比上升3.1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529.35万元,同比下降226.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868.95万元,同比下降114.1%。公司负债率为23.8%,投资收益540.41万元,财务费用138.54万元,毛利率33.16%。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上述议案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2日15:00在广州市黄埔区东枝路28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会议审议三项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9日,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对方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0,092.45万元,投入进度49.95%,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拟结项。募集资金结余12,702.77万元,主要因成本控制、研发方向调整及设备国产化降低支出,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收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方邦股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方邦股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2023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0日)届满,部分激励对象未行权,未行权数量为22.9万份,按规定应予注销。信达律师认为,本次注销已履行必要授权和批准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第一个可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相应22.9万份股票期权将被注销。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影响管理团队稳定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均同意此次注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授权和批准,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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