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盘,华丰股份(605100)报收于27.93元,上涨2.53%,换手率9.97%,成交量16.94万手,成交额4.67亿元。
8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609.75万元,占总成交额7.73%;游资资金净流出513.65万元,占总成交额1.1%;散户资金净流出3096.1万元,占总成交额6.63%。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2,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349%,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1,132,000股变更为170,730,000股。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71,132,0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113,2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0.12%。若在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方案已获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包括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在内的11项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0日。
国金证券对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核查意见,认为该事项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投资范围合规,风险可控,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同意该事项。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因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低于30%、净利润增长率低于16%,未达成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条件,且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故回购注销402,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5.7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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