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7日收盘,晶丰明源(688368)报收于104.02元,上涨0.89%,换手率4.61%,成交量4.06万手,成交额4.3亿元。
8月27日,晶丰明源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935.75万元,占总成交额2.17%;- 游资资金净流入573.05万元,占总成交额1.33%;- 散户资金净流出1508.8万元,占总成交额3.51%。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授予价格由28.28元/股调整为27.78元/股,关联董事孙顺根回避表决,最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8月26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27.78元/股,向53名激励对象授予54.54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孙顺根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彪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调整,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8.28元/股调整为27.78元/股。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预留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8月26日,以27.78元/股的价格向53名激励对象授予54.54万股限制性股票。决议合法有效,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彪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授予价格由28.28元/股调整为27.78元/股。调整原因为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根据相关规定调整授予价格。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及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8月26日,授予数量为54.54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8804.8706万股的0.62%,授予价格为27.78元/股,授予对象为53名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归属安排分为三个归属期,分别在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按30%、30%、40%的比例归属。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2025年8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27.78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53名激励对象授予54.54万股限制性股票。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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