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7日收盘,明阳电路(300739)报收于16.64元,下跌3.76%,换手率6.9%,成交量23.77万手,成交额4.07亿元。
资金流向
8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623.9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929.4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694.46万元。
关于提前赎回“明电转债”的第二十次提示性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因公司股票价格在2025年7月8日至7月30日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78元/股的130%(即15.314元/股),已触发“明电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决定提前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明电转债”,赎回价格为101.83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年利率2.5%)。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9月3日,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5日,赎回日为2025年9月8日,停止转股日为2025年9月8日。截至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转股的债券将被强制赎回,赎回完成后债券将在深交所摘牌。投资者需注意转股及解除质押事宜,避免损失。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营业收入(元)881,669,025.03,上年同期779,482,880.91,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13.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1,507,471.84,上年同期31,301,611.89,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32.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5,207,491.44,上年同期19,120,598.98,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84.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8,050,571.08,上年同期105,888,587.40,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26.29%。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上年同期0.10,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20.00%。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上年同期0.10,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20.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上年同期1.63%,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0.09%。
总资产(元)3,475,474,806.59,上年度末3,455,992,292.12,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长0.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408,285,225.68,上年度末2,402,405,873.09,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长0.2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考核指标科学合理,有助于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无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激励对象不存在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具备合法有效的任职资格。公司将通过内部系统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并在股东大会审议前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17日下午15: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32号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0日。
会议审议事项包括:1.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4.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5.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包含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九项子议案。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00至17:00,登记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第二工业区南环路32号F栋证券部。股东可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会议联系人:侯娟娟,联系电话:0755-27243637。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证券代码:300739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释义、声明、基本假设、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明阳电路拟向激励对象授予48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9%,首次授予432.00万股,预留50.00万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授予价格为每股8.57元,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及前1个交易日和前120个交易日均价的50%较高者。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带来正面影响,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还详细说明了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并指出具体财务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明阳电路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实施激励计划的条件。激励计划旨在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
激励计划拟授予48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9%,首次授予432.00万股,预留50.00万股。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授予价格为每股8.57元。
激励计划有效期为60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24、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20%、40%、4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考核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A、B、C三个等级,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0%。
公司已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激励计划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39)发布了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自查结果显示,公司在过去一个会计年度内没有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未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激励对象方面,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也未包括独立董事。所有激励对象均在过去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到重大违法违规处罚。激励名单已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激励计划方面,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立了绩效考核指标作为行使权益的条件,且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予日起计算不超过10年。
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公司承诺所填写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完善治理结构,健全激励机制,调动核心人才积极性。考核范围涵盖董事、高管、中层及核心骨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考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提供数据。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12、24、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20%、40%、40%。预留部分若在2025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限售期为12、24个月,解除比例各50%。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以2024年为基数,考核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设定目标值与触发值,解除限售比例取两者孰高。个人考核结果分为A、B、C级,对应解除比例100%、80%、0%。未达标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价格为授予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考核结果归档保存,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9%,其中首次授予432.00万股,预留50.00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96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预留激励对象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授予价格为每股8.57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20%、40%、4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个人层面考核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解除限售比例。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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