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7日收盘,环旭电子(601231)报收于18.89元,下跌4.21%,换手率1.34%,成交量29.53万手,成交额5.74亿元。
资金流向
8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197.73万元,占总成交额16.01%;游资资金净流入1465.84万元,占总成交额2.55%;散户资金净流入7731.9万元,占总成交额13.46%。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34万户,较3月31日减少3516.0户,减幅为6.18%;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3.86万股增加至4.11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60.16万元。
财务报告
环旭电子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72.14亿元,同比下降0.63%;归母净利润6.38亿元,同比下降18.66%;扣非净利润5.78亿元,同比下降3.93%。2025年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135.65亿元,同比下降2.3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03亿元,同比下降32.6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98亿元,同比下降5.38%;负债率53.23%,投资收益2.13亿元,财务费用2.35亿元,毛利率9.8%。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环旭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由董事长陈昌益主持。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环鸿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000万美元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一年;为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 De México S.A. De C.V.提供不超过4000万美元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不可循环动用。审议通过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调增及延长授权期限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环旭电子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含视频参会)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由监事会主席石孟国主持,董事会秘书史金鹏、财务长Xinyu Wu列席。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募集资金使用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环旭电子将于2025年9月12日15: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5日。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1楼日月光集团总部会议室。会议将审议《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调增并延长授权期限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等共12项子议案。其中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东可现场或视频参会,需于2025年9月8日完成登记。登记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69号B栋5楼,传真021-58968415,邮箱irusi@usiglobal.com。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于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3,429,570,000.0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378,712,500.00元。越南厂可穿戴设备生产项目和墨西哥厂新建第二工厂项目已于2024年底结项,节余募集资金12,445.1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监管协议终止。报告期内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环旭电子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程序。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经营方针、重大投资、重要合同、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外部条件变化、高管变动、股东持股变化、重大诉讼、违法违规调查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须第一时间上报董事长、总经理及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审阅后启动信息披露程序,证券部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公告并向监管部门备案。公司证券部为重大事项通报常设机构,地址位于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盛夏路169号B栋5楼,联系电话021-58968418。
董事会秘书制度(2025年8月)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主要职责包括与证券监管机构沟通联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协调、会议筹备、信息保密、市值管理、媒体监测、组织培训、监督董事和高管合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事务管理等。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空缺超3个月的,董事长代行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法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是否召开。会议通知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二十日或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十五日公告,内容需充分披露提案详情。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的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