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6日收盘,英科再生(688087)报收于28.9元,上涨2.74%,换手率2.56%,成交量4.77万手,成交额1.37亿元。
8月26日,英科再生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1362.35万元,占总成交额9.95%;- 游资资金净流出441.67万元,占总成交额3.22%;- 散户资金净流出920.68万元,占总成交额6.72%。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明确了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和条件。公司应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并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核流程。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等。重大信息涵盖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风险、重大事故或负面事件及其他重大事项。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在识别或知晓重大信息的第一时间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相关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信息的管理和披露,确保履行相应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内部应严格保密,防止重大信息泄露。对于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或错误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资金占用,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形式,后者涵盖垫付费用、代偿债务、委托投资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应严格防止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保持独立性,不得通过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方式提供资金。发生资金占用时,原则上以现金清偿,特殊情况可探索金融创新方式清偿。公司董事、高管对维护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董事会为责任部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监控,定期自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发生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停止侵害并追究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涵盖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重点关注的控制活动、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等方面。公司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要素。公司应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和股东会等机构合法运作,逐步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重点关注的控制活动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公司应制定相关政策和程序,确保这些活动的合法、合规和有效执行。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建立工作底稿制度,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缺陷整改。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对外担保指公司为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债务提供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特定情况下,如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或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提供担保等,需股东会审批。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豁免部分规定。被担保方应经营和财务正常,并提供有效反担保。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审查、跟踪和监督被担保方情况。公司应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提供方需具备实际承担能力。公司需按规定披露担保信息,控股子公司也应遵守此规定。公司应跟踪被担保方经营及债务清偿情况,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领域。公司应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资金集中管理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他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并在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公司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质押、委托贷款等行为,不得为关联人提供便利。募投项目搁置超过一年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每半年度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重大违规情形时,应督促公司整改并向交易所报告。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含融资融券交易中的信用账户股份。相关人员买卖股份需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如上市1年内、离职后6个月内等。核心技术人员减持首发前股份需遵守锁定期及每年转让比例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禁止短线交易,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相关人员需及时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并确保关联人不进行内幕交易。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障股东权益。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全面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总经理任职资格严格,有多种情形不得担任,如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未满规定年限、失信被执行人等。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可在任期内辞职。总经理主要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实施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和规章、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等。总经理需维护公司利益,执行国家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提出年度发展目标。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确保决策科学合理,会议记录保存10年。总经理需谨慎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确保商业行为合法合规,接受监事会和工会监督,保障职工权益。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强调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信息。公司除强制性披露外,应主动披露可能影响股东决策的信息,确保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须按规定时间和内容披露。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交易、关联交易等,需及时披露。公司还规定了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披露要求,以及行业信息和经营风险的披露内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通过指定媒体和网站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合法合规披露。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和知情人的范围,包括公司重大投资、资产变动、重大合同、高管变动等对公司股票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及时记录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在重大事项发生时制作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严格保密,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信息。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公司内部处罚,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提出处理方案,逐级上报董事会批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等情形。对于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制度明确了具体的认定标准。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并作检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或补偿损失等。对于公司委聘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中介机构,可采取书面质询、索赔、解除委聘合同等方式追究责任。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和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内部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门机构,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预算执行、固定资产投资、经营责任、关联交易等进行审计监督,并对公司决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审计部有权要求报送资料、参与会议、检查文件、调查取证,对严重违规行为可提出临时制止建议。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能力,保持独立性、客观性,遵守职业道德。被审计单位须配合审计工作,不得拒绝或提供虚假资料。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关联人包括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投资、担保、租赁、财务资助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优先参考市场价格。董事会及股东会根据交易金额和性质决定审批权限。关联董事、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可分类预计并定期披露。部分特定情形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风险,提高效益。对外投资指公司以货币或非货币资产进行的获取利润的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投资需遵循合法合规、符合发展战略等原则,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审批权限根据投资规模划分: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分别审批不同层级的投资事项,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公司设立专门负责人及部门负责项目信息收集、可行性研究、实施监督等。财务部负责资金筹措及会计核算,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投资收回或转让需按规定程序报批。子公司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主体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等条件。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通过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选聘公平公正。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议选聘文件、财务部门执行选聘、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会批准。审计委员会需对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调查,并对评价要素打分。选聘文件和决策资料需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在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并定期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对于违反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可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管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适用范围涵盖全体董事及高管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收到日生效。如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或高管,公司需依法给予赔偿。离职人员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包括未完结事项说明及文件移交。离职后一年内仍需对公司和股东负有忠实义务,保密义务持续至秘密公开。董事及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405.477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塑料制品制造与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加工等。章程规定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每股面值为人民币,股份集中存管。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方式,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分红不少于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章程还规定了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通知和公告方式等内容。章程自2025年8月起生效实施。
公司代码:688087 公司简称:英科再生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总资产为6,872,283,584.85元,比上年度末增加24.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01,551,952.45元,比上年度末增加6.60%;- 营业收入为1,666,020,776.0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13%;- 利润总额为154,727,501.6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822,853.4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3,435,354.6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4,669,512.6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56%,减少1.1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为0.78元/股,比上年同期减少6.02%;- 稀释每股收益为0.78元/股,比上年同期减少6.0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76%,减少0.3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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