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6日收盘,唯科科技(301196)报收于92.99元,下跌3.89%,换手率3.74%,成交量4.66万手,成交额4.37亿元。
8月26日,唯科科技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3672.7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74.8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497.89万元。
唯科科技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0.87亿元,同比上升33.51%;归母净利润1.49亿元,同比上升30.71%;扣非净利润1.36亿元,同比上升90.51%。其中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5.47亿元,同比上升12.6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7123.54万元,同比下降6.2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6218.84万元,同比上升42.97%。此外,公司负债率为19.02%,投资收益为1773.89万元,财务费用为-941.36万元,毛利率为30.0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唯科科技出售部分募投项目设备暨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为应对美国加征关税带来的贸易压力及客户项目转移需求,公司将部分产能转移至非募投项目子公司(含境外子公司)。由于该部分产能对应的部分生产设备具有较强定制化特征,若不随之转移,将面临闲置风险。因此,公司同意把该部分募投项目设备出售至非募投项目子公司,出售的设备不再作为募投项目使用,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交易标的包括唯科模塑智能制造项目和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的多台设备,总价1277.16万元,实际已支付需置换的金额为1271.92万元。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对此事项无异议。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唯科科技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唯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29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55,828,193.56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四个项目,分别为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唯科模塑智能制造项目、唯科技术中心升级改造及唯科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合计77,497.7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募投项目资金需求98,085.12万元,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已使用87,000万元。公司计划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61,196,444.99元(截至2025年8月25日,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6.43%。此举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15.82元/股调整为15.22元/股。调整原因是2025年5月30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股份总数125,256,4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该分配方案于2025年7月21日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即15.82-0.6=15.22元/股。公司表示,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进行此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显示,保荐代表人为傅志锋和俞琳。在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方面,国金证券及时审阅了所有信息披露文件。在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方面,国金证券确保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且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督上,每月查询一次募集资金专户,项目进展与信息披露一致。公司治理督导中,列席了一次股东会。现场检查计划下半年进行,上半年未进行现场检查。发表独立意见4次,均无非同意意见。关注职责履行方面,不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事项。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合规。报告期内,国金证券受到四川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主要涉及投行内控管理问题,国金证券已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首次公开发行所作承诺均已履行。无其他重大事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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