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2日收盘,金现代(300830)报收于14.15元,上涨0.5%,换手率16.94%,成交量53.47万手,成交额7.55亿元。
8月22日,金现代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1200.9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6.0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184.85万元。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提前赎回“金现转债”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赎回价格为100.41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 赎回条件满足日为2025年8月22日,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9月19日,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23日,赎回日为2025年9月24日,停止转股日为2025年9月24日,赎回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9月29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为2025年10月9日。- 截至2025年9月23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金现转债”将被强制赎回。债券持有人持有的“金现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金现转债”转换为股票。- 自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22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金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前赎回“金现转债”的议案。特提醒“金现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避免损失。
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为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3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发行具体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6月30日审核通过了公司的发行申请,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8月2日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披露发行结果公告,发行总额为202,512,500.00元,债券简称“金现转债”。2023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上市公告书,债券于2023年12月19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当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前赎回“金现转债”的议案。公司已触发赎回条件,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口头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当天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通讯表决3名。会议由董事长黎峰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前赎回“金现转债”的议案》。自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22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金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为减少利息支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董事会决定行使“金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后续赎回事宜。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备查文件包括: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金现转债”的核查意见;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提前赎回“金现转债”的事项进行了核查。金现代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02,512,5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2,025,125张,于2023年12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股期限为2024年6月3日至2029年11月26日。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金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35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当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5年8月4日至8月2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触发赎回条款。赎回价格为100.41元/张,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23日。“金现转债”将于2025年9月19日起停止交易,9月24日起停止转股并完成赎回,随后摘牌。公司已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处理相关事宜。中泰证券对本次提前赎回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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