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2日收盘,设研院(300732)报收于10.21元,下跌4.85%,换手率10.22%,成交量33.1万手,成交额3.36亿元。
8月22日,设研院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3479.9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59.6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739.55万元。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研院”)于2025年8月21日15:00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常兴文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设研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设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自2025年7月30日至8月21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设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05元/股)的130%(即10.47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和法律意见书。投票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设研院的保荐机构,对设研院提前赎回“设研转债”事项进行了核查。设研院于2021年11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7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37,600万元。根据《募集说明书》,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21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决定以101.25元/张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设研转债”。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接受设研院委托,就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1月11日发行,发行总额37,600万元,债券简称“设研转债”,债券代码123130,存续期至2027年11月10日。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30日至8月21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0%,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尚需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设研院决定以101.25元/张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设研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为2025年8月21日,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9月9日,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11日,赎回日为2025年9月12日,停止转股日为2025年9月12日,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9月17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为2025年9月19日。赎回类别为全部赎回。截至2025年9月11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设研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设研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设研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设研转债”转换为股票。
设研院决定以101.25元/张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设研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为2025年8月21日,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9月9日,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11日,赎回日为2025年9月12日,停止转股日为2025年9月12日,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9月17日,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为2025年9月19日。赎回类别为全部赎回。截至2025年9月11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设研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设研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设研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设研转债”转换为股票。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