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22日收盘,中油工程(600339)报收于3.6元,上涨0.28%,换手率1.07%,成交量59.84万手,成交额2.13亿元。
8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504.47万元,占总成交额16.43%;游资资金净流出202.0万元,占总成交额0.95%;散户资金净流入3706.47万元,占总成交额17.38%。
近日中油工程披露,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7.93万户,较3月31日增加1.5万户,增幅为23.28%。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8.68万股减少至7.0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3.03万元。
中油工程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62.87亿元,同比上升12.18%;归母净利润4.7亿元,同比下降10.87%;扣非净利润4.32亿元,同比下降14.73%;其中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91.58亿元,同比上升8.7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76亿元,同比下降3.2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65亿元,同比下降6.49%;负债率77.26%,投资收益64.48万元,财务费用-1813.37万元,毛利率8.01%。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显示,总资产118,033,824,389.59元,比上年度末增长8.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782,275,512.06元,比上年度末增长1.21%;营业收入36,286,709,156.7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18%;利润总额767,710,175.2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0,122,606.7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1,976,008.36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7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32,774,680.6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不适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6%,减少0.24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0.0842元/股,比上年同期下降10.90%;稀释每股收益0.0842元/股,比上年同期下降10.90%。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是《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二是《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认为该公司经营运作合规,风险控制良好。三是《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四是《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五是《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评估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反映上半年行动方案实施情况。六是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和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内部问责管理规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等议案。七是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授权董事长确定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
中油财务成立于1995年7月31日,注册资本1,639,527.31万元,主要股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油财务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16.66亿元,拆出资金2,115.49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33.03亿元。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未发生重大合规损失事件,未受到监管处罚。本公司在中油财务的存款余额为140.68亿元,贷款余额95.00亿元,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2日,2024年度业务收入40.54亿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80万元,较2024年度下降6.98%;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较2024年度增长48.46%。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他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单位。评价内容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重点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包括董事会声明、评价依据、缺陷认定、整改情况等内容,并于每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在4个月内对外披露。
该规定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问责范围包括未能履行职责、重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违反法律法规、徇私舞弊、泄露内幕信息、信息披露违规、泄露公司机密等行为。问责措施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留用察看、调离岗位、停职、撤职、罢免、解除劳动合同等。
该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管理。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短期投资指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金融资产,长期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等。重大投资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合理配置资源,注重风险防范。
办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议案指按规定程序提请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或报告的正式文件材料,提案人包括特定比例的股东、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长、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其他有权主体。
每股分配比例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0.1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股。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若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