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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金禄电子(301282)8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84.5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20 03: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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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8月19日收盘,金禄电子(301282)报收于28.0元,上涨0.43%,换手率11.38%,成交量8.21万手,成交额2.2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8月1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84.5万元,而游资资金净流出71.0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13.46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4.67元/股。
  • 业绩披露要点: 金禄电子2025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3,927,523.11元,同比增长24.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359,669.74元,同比增长32.19%。

交易信息汇总

8月19日,金禄电子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284.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71.0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13.46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3,927,523.11元,同比增长24.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359,669.74元,同比增长32.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6,499,454.34元,同比增长79.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394,479.72元,同比增长225.49%。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35元/股,同比增长29.6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08%,增加了0.71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061,155,193.33元,同比增长1.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02,254,903.13元,同比增长1.60%。

公司公告汇总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就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与授权程序。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项。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调整原因系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发生派息事项应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4.67元/股。公司将依法及时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等与本次调整相关的文件,并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6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特别提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4.77元/股调整为14.67元/股。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建议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鉴于此,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4.67元/股。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备查文件包括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在广东省清远市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继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会秘书陈龙先生和财务总监张双玲女士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第一项议案为《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第二项议案为《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样获得5票一致同意。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未损害股东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专项报告。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进行了审议。第三项议案为《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关联董事伍海霞女士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对此发表了法律意见书。备查文件包括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等。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独立董事汤四新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应到独立董事2名,实到2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会议采用记名填写表决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2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未经审批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保荐代表人为李勇和罗倩秋,联系电话为028-86690159。报告涵盖公司信息披露审阅、规章制度建立与执行、募集资金监督、公司治理督导、现场检查、发表独立意见、关注职责履行、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培训情况及其他保荐工作情况。所有项目均正常进行,未发现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或事项。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均得到履行,包括自愿锁定股份、稳定股价预案、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及其他承诺。报告还提到保荐代表人变更情况,原保荐代表人江岚因退休离职,罗倩秋接替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此外,国金证券在2025年上半年因投行内控管理问题受到四川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已积极整改并完善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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