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9日收盘,雪龙集团(603949)报收于19.16元,上涨0.9%,换手率2.09%,成交量4.39万手,成交额8356.14万元。
8月19日,雪龙集团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609.4万元,占总成交额7.29%;- 游资资金净流出40.62万元,占总成交额0.49%;- 散户资金净流入650.02万元,占总成交额7.78%。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价格调整为7.53元/股,因1人退休离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00股。因2024年度净利润未达业绩考核目标,将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34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6,540股,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2,034股,共计回购注销399,974股。-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1,136,680元变更为210,736,706元,股份总数由211,136,680股变更为210,736,706股。基于上述变更,公司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条进行了相应修订。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1,136,680元变更为210,736,706元,股份总数由211,136,680股变更为210,736,706股。基于上述变更,公司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条进行了相应修订。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回购价格调整为7.53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34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6,54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2,034股限制性股票,合计回购注销399,974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1,136,680元变更为210,736,706元,股份总数由211,136,680股变更为210,736,706股。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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