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8日收盘,雪龙集团(603949)报收于18.99元,上涨0.21%,换手率1.55%,成交量3.26万手,成交额6196.05万元。
8月18日,雪龙集团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587.43万元,占总成交额9.48%;- 游资资金净流入32.59万元,占总成交额0.53%;- 散户资金净流入554.84万元,占总成交额8.95%。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2022年至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调整为7.53元/股。因1人退休离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00股。因2024年度净利润未达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将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34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6,540股,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2,034股,共计回购注销399,974股。-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1,136,680元变更为210,736,706元,股份总数由211,136,680股变更为210,736,706股。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总计回购注销399,974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1,136,680元变更为210,736,706元,股份总数由211,136,680股变更为210,736,706股。基于上述变更,公司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条进行了相应修订。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具体回购注销原因包括: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首次授予后有1人因退休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00股。由于2024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3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6,540股及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034股,合计399,974股。回购价格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7.53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还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资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至2024年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分别为0.3元、0.33元和0.10元,调整后的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均为7.53元/股。因1名激励对象退休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0股限制性股票。此外,由于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未达到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34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6,54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2,034股限制性股票,合计回购注销399,974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3,011,804.22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公司表示,此次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监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同意此次调整和回购注销。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后,1人因退休离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00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未达到激励计划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34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6,540股、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2,034股。综上,本次将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9,974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1,136,680元变更为人民币210,736,706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11,136,680股变更为210,736,706股。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雪龙集团证券部。申报时间:2025年8月19日起45日内。联系人:竺菲菲。联系电话:0574-86805200。传真号码:0574-86995528。电子邮箱:xuelonggufen@xuelongnetcn。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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