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5日收盘,和辉光电(688538)报收于2.6元,上涨2.36%,换手率1.27%,成交量72.82万手,成交额1.88亿元。
8月15日,和辉光电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694.74万元,占总成交额3.7%;- 游资资金净流出139.79万元,占总成交额0.74%;- 散户资金净流入834.53万元,占总成交额4.44%。
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辉光电的股东户数为11.67万户,较3月31日减少5156户,减幅为4.23%。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1.35万股增加至11.8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27.68万元。
和辉光电2025年中报显示:- 主营收入26.7亿元,同比上升11.51%;- 归母净利润-8.4亿元,同比上升34.32%;- 扣非净利润-8.63亿元,同比上升33.93%;- 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14.62亿元,同比上升15.09%;- 单季度归母净利润-3.32亿元,同比上升47.86%;- 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44亿元,同比上升47.2%;- 负债率66.92%,投资收益600.44万元,财务费用2.94亿元,毛利率-9.97%。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经营工作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半年度国际准则财务报告》《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各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部分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阮添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国际准则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均获全票通过,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保护公司和非关联股东权益。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涵盖关联方定义、关联交易范围、决策程序等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涵盖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职责、特别职权等内容。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能力,确保依法行使权力。规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涵盖董事会组成、职权、会议召开等内容。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并履行最高权力机构职能。规则适用于年度和临时股东会,涵盖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党委、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及附则。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能力,确保依法行使权力。规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涵盖董事会组成、职权、会议召开等内容。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旨在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并履行职能。规则适用于年度和临时股东会,涵盖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章程(草案)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由上海和辉光电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总部位于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1568号。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和《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度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保密、暂缓豁免披露等内容。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护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关联方的定义、关联交易范围、决策程序等内容。
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草案),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涵盖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职责、特别职权等内容。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度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保密、暂缓豁免披露等内容。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制度涵盖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信息披露等内容。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和辉光电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和辉光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进行了核查,认为该操作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和辉光电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和辉光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者: 公司还去港交所发新股吗?
董秘: 您好,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相关工作。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 公司上半年业绩是什么状况?股价又开始深跌,是不是业绩原因?
董秘: 您好,作为科创50的成份股,公司股价走势相对平稳;截至2025年8月15日收盘,公司今年的股价涨幅与科创50指数基本一致。2025年上半年,公司围绕发展目标,聚焦主营业务,把握市场机遇,经营业绩持续向好,敬请关注公司将于2025年8月16日披露的半年度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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