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3日收盘,石大胜华(603026)报收于38.24元,下跌0.21%,换手率1.45%,成交量2.93万手,成交额1.13亿元。
8月13日,石大胜华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440.46万元,占总成交额3.91%;游资资金净流入211.82万元,占总成交额1.88%;散户资金净流出652.28万元,占总成交额5.8%。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2.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议案》。3.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9票赞成,无弃权、反对或回避票。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29日14点00分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0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登记地点为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01室。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旨在通过期货工具降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定发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碳酸锂期货品种,保证金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于自有及自筹。授权期限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碳酸锂期货品种,保证金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筹资金。该事项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登记报送事宜。办法明确了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包括对公司经营、财务或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涵盖公司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办法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流程,要求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并报送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司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筹划决策过程中的关键时点和人员。公司及其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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