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2日收盘,天虹股份(002419)报收于5.93元,上涨0.34%,换手率1.66%,成交量19.36万手,成交额1.15亿元。
8月12日,天虹股份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128.08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871.35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743.28万元。
截至2025年8月8日,天虹股份股东户数为3.61万户,较7月31日增加143户,增幅为0.4%。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3.25万股减少至3.2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8.92万元。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在董事会设置职工董事。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30项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其中部分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成立购百事业部,取消体验发展部、战略招商部;ToB业务发展部调整为ToB事业部;华南二区和华南三区重组为华南二区,江西区和湖南区重组为华中区;人力资源部和学习与发展中心整合为人力资源中心;工程部更名为工程中心。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内容主要包括:章程总则中增加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明确了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变更办法;调整了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增加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忠实、勤勉义务;优化了公司治理结构,强调了党的领导作用;调整了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完善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相关规定。此外,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修订)》,旨在完善和明确股东权益回报,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规划考虑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经营实际、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包括:重视合理投资回报,优先选择现金分配方式,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可采用股票股利分配;原则上每年度结束后提议现金分红方案,业务规模扩大情况下可考虑中期现金分红;实现盈利且现金充足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行为,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本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主要条款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辞任或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在特定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有权因违法违规或重大失职解除或解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需依法赔偿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职务的人员。离职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进行工作交接,确保业务连续性,并继续承担任职期间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保密义务和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有权对未履行承诺的人员采取法律手段追责。此外,离职人员需配合公司处理未尽事宜,并遵守股份变动相关规定。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2025年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决策科学,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及资产安全。规则涵盖经营性投资、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及其他法定投资。投资项目需根据国家要求履行报批手续,确保合法合规。投资决策权限分为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三级审批。对外投资建议由股东、董事或高管提出,相关部门进行初步分析并编写可行性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超出权限的项目提交董事会审批,必要时聘请外部机构咨询论证。需股东会审议的项目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实施,投资金额超原决策10%需重新审批。项目完成后进行投后评价,变更或终止需按规定审批。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有权监督和检查投资行为。董事、高管及相关责任人需对违规投资行为承担责任,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ESG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加强公司社会责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应积极履行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责任,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有效交流。公司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公司建立了由董事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ESG工作小组组成的三级管理架构,明确各层级职责,推动ESG工作开展。公司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与利益相关方信息畅通,董事有权对公司履行ESG职责提出意见。董事会在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时,应把ESG职责纳入评价范围,识别并评估相关风险。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评估ESG职责履行情况,形成并自愿披露ESG报告,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如发生重大违法行为或ESG相关重大事项,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8,847,750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经营范围广泛,涵盖日用百货、纺织品、食品、家用电器、文化体育用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广告业务等。公司股份总数为1,168,847,750股,全部为普通股,发起人为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公司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在党组织、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聘期一年。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分立时财产作相应分割。公司解散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水平。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分为上下半年度。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书面提议,内容包括提议人信息、理由、时间和提案等。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五日发出,内容涵盖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董事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董事会决议需超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董事与提案有关联关系的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应严格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安排工作人员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制度明确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登记和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办理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资本运营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完成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内幕信息包括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涵盖公司董事、高管、控股企业相关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制度强调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义务,严禁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将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向总经理办公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决策机制,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办法明确授权原则,包括适用、考评和报告原则,授权事项涵盖主营业务范围内的经营性投资、合同变更或解除、资产处置、对外捐赠、关联交易等,但特别决议事项除外。授权管理采用“制度+清单”机制,授权清单由董事会决定调整。总经理办公会需在授权范围内忠实勤勉工作,不得越权,如外部环境重大变化需提交董事会再决策。办法还规定了总经理办公会的责任,若违反法律法规或决策失误致公司严重损失,需承担责任。附件列明具体授权清单,涉及新店建设、老店改造、设备投资等多项内容,明确了各项授权的具体权限标准。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完善公司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效率,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制度明确了董事会授权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等,确保授权不免责并进行动态调整。授权对象为董事长和总经理,授权范围限定在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得超越法定职权。授权事项分为长期授权事项和临时授权事项,长期授权事项通过制度规定,临时授权事项通过董事会决议授权。董事长和总经理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变更或超越授权范围。制度强调了授权对象的责任,要求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授权行权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若授权对象在授权范围内做出违法或不当决定,或未正确行使授权导致决策失误,将承担相应责任。董事会作为授权主体的责任不予免除。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情形包括违反《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财务信息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存在重大差异等。对于重大差错,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通报批评、警告、调离岗位、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制度还规定了从重、从轻或免于处理的情形,并将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季度报告、半年报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加强对外担保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定义了对外担保的范围和总额计算方法。公司对外担保需遵循合法、审慎原则,原则上不进行对外担保,确需进行时须严格按办法执行。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5亿元以上的担保等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预计年度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实行多层审核制,涉及财务部、行政管理与法律事务部、资本运营部等部门。公司应加强担保事项后续管理,定期跟踪被担保人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应及时披露对外担保信息,违规担保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内部控制能力,促进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成员由五名非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员。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具体职责包括审核财务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等。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文件由公司资本运营部保存至少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明确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财务负责人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需具备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机构负责人在财务负责人领导下主持财务工作,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会计师以上资格。制度规定了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财务负责人需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审核财务报告,确保财务工作合法合规。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编制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内部控制等工作。制度还明确了责任追究范围和形式,保障财务负责人权益,确保公司财务活动规范运作。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该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不定期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等方式举行,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公司被收购的决策及措施、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等。此外,会议还可研究公司现金分红政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方案等事项。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独立董事需发表明确意见并签字确认会议记录。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加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核查后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此外,因公司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设有限制条件的,公司应向深交所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间内向深交所申报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制度还明确了减持和增持股份的行为规范,包括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时间段、减持计划的披露要求等。最后,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确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情况透明公开。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股东会运作,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规则强调,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明确会议时间、地点、提案内容及表决程序。股东会应提供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便利。会议期间,董事及高管需列席并接受质询,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规则还明确了累积投票制、表决权计算、决议公告及执行等具体操作流程,确保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适应战略发展需要,提升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副董事长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各一名。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ESG发展方向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核公司ESG报告等。工作程序方面,公司战略与营运部负责会议前期准备,编写会议文件,资本运营部配合并履行内部审查程序。会议文件需提交主任委员审核后召集会议,审议通过的提案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资本运营部备案保存至少十年。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履行出资人职责。该制度规定了董事会需向股东会报送信息报告,以使股东会充分掌握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重要事项。工作报告基本要求包括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事求是、客观全面,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年度工作报告主要内容涵盖董事会运作情况、公司年度经营情况、下一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计划、投资者关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要报告的事项。对于经营过程中的临时重大事项,公司将按证券监管要求及时对外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长应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的编纂工作,并确保其及时、准确、完整。董事会一般于每年6月底前向股东会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报告,临时报告则按证券监管要求及时处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董事会合法授权不得擅自对外传播或披露。该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
投资者: 您好,请问截止8月10日最新股东是多少,谢谢您
董秘: 您好!截至2025年8月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6,073户,谢谢!
投资者: 你好董秘,请问8月10日的股东户数是多少个?
董秘: 您好!截至2025年8月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6,073户,谢谢!
投资者: 请问截止2025年8月10日,公司股东人数多少?
董秘: 您好!截至2025年8月8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6,073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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