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2日收盘,燕麦科技(688312)报收于27.93元,下跌0.68%,换手率0.9%,成交量1.31万手,成交额3662.39万元。
8月12日,燕麦科技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512.44万元,占总成交额13.99%;游资资金净流入61.66万元,占总成交额1.68%;散户资金净流入450.77万元,占总成交额12.31%。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通知期限,会议由董事长刘燕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选举刘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续聘刘燕女士为公司总经理;4. 续聘邝先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5. 聘任姜铁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暂由邝先珍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6. 聘任李嘉欣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7. 向7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共计3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50元/股,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8月12日。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12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召开,由董事长刘燕女士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60人,持有表决权数量80,956,256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56.276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撤销监事会暨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多项内部治理制度等议案。其中,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也获得通过,刘燕女士、张国峰先生、陈清财先生、陈寿先生、邹海燕先生当选。议案1、2、3、5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郭梦玥、陈诗雨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审议通过了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此外,公司聘任刘燕女士为总经理,邝先珍女士为财务负责人,姜铁君先生为董事会秘书,李嘉欣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因姜铁君先生尚未取得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暂由邝先珍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邓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李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保密措施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5年8月5日出具的证明,在自查期间,共有23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自查,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330万股,占82.5000%,2.2665%。预留部分70万股,占17.5000%,0.4808%。合计授予400万股,占100%,2.747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所有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20%。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8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3.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33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分四期归属,归属比例分别为15%、30%、35%和20%。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其他需要激励的人员。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无《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资格。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示名单中的人员,符合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备作为激励对象的资格和条件。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73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作为上市公司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8月12日,以13.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330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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