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2日收盘,宏川智慧(002930)报收于12.29元,上涨1.15%,换手率2.63%,成交量11.39万手,成交额1.39亿元。
8月12日,宏川智慧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694.5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39.21万元;而散户资金则净流出933.76万元。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为宏川智慧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下午15:30在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召开,由董事长林海川主持。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5,179,4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4065%。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四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宏川智慧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11日下午15:30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5,179,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4065%。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四项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赞成率99.7453%;2.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赞成率99.7460%;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赞成率99.7452%;4. 《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率99.2764%。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彭瑶律师、季俊宏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宏川智慧发布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核查期间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7月24日,共有91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无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经核查,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的自行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况。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宏川智慧发布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12,270,000份股票期权,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8%,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266人,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1.55元/股,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分三期行权,比例分别为33%、33%、34%。业绩考核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以2024年为基数,2025年至2027年的预设最高指标分别为营业收入增长35%、50%、60%,净利润增长50%、60%、70%。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本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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