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每日必读 - 正文

股市必读:综艺股份(600770)8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85.51万元,占总成交额7.34%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13 02:04:1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截至2025年8月12日收盘,综艺股份(600770)报收于5.7元,上涨0.71%,换手率6.08%,成交量79.09万手,成交额4.61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主力资金净流出3385.51万元,占总成交额7.34%;散户资金净流入2094.02万元,占总成交额4.54%。
  • 公司公告汇总: 综艺股份拟增资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取得4323.3494万股股份,并与股东李大威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控制标的公司表决权比例超50%,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公告汇总: 综艺股份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交易价格确定为2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
  • 公司公告汇总: 综艺股份暂不召开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 公司公告汇总: 综艺股份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交易信息汇总

8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85.51万元,占总成交额7.34%;游资资金净流入1291.48万元,占总成交额2.8%;散户资金净流入2094.02万元,占总成交额4.54%。

公司公告汇总

综艺股份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公司拟增资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取得4323.3494万股股份,并与股东李大威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控制标的公司表决权比例超50%,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的议案》,交易价格确定为2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交易价款分两期支付。-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其他多项议案。- 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综艺股份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323.3494万股股份,同时与标的公司股东李大威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李大威将其直接持有的828.7109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控制标的公司表决权比例超过50%,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基于本次交易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拟暂不召开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综艺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筹划通过现金增资及表决权委托方式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并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

综艺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323.3494万股股份,并与标的公司股东李大威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李大威将其直接持有的828.7109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控制标的公司表决权比例超过50%,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和标的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本次交易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交易完成后,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昝圣达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综艺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323.3494万股股份,并与标的公司股东李大威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李大威将其持有的828.7109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控制标的公司超过50%的表决权,标的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

综艺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323.3494万股股份,并与标的公司股东李大威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由李大威将其直接持有的828.7109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控制标的公司表决权比例超过50%,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召开日前12个月内,主要的资产购买或出售情况如下:2024年11月13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综艺光伏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400万元对江苏新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资,获得新聚环保50.45%的股权。

综艺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与标的公司股东李大威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由李大威将其直接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对应表决权全部委托给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标的公司及其股东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综艺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现金增资以及表决权委托方式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包括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参与本次交易的情形。

综艺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现金增资及表决权委托方式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为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承诺采取多项措施,包括加强经营管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快业务整合和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综艺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323.3494万股股份,并与股东李大威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控制标的公司超过50%的表决权,使其成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综艺股份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4,323.3494万股股份,同时与标的公司股东李大威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由李大威将其直接持有的828.7109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控制标的公司表决权比例超过50%,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综艺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