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2日收盘,新亚电子(605277)报收于25.27元,下跌1.63%,换手率6.06%,成交量19.03万手,成交额4.84亿元。
8月12日,新亚电子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4656.85万元,占总成交额9.62%;- 游资资金净流入1062.28万元,占总成交额2.19%;- 散户资金净流入3594.57万元,占总成交额7.42%。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文华、陈景淼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华辉、杨文华、石刘建、陈景淼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华辉、杨文华、石刘建、陈景淼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华辉、杨文华、石刘建、陈景淼回避表决。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7934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2%。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及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共计7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73,06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6%。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回购注销7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9412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10%。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24297261股减少至323987849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6.41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309412元,由324297261元减少至323987849元。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回购注销7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9412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10%。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24297261股减少至323987849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6.41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为6.56元/股,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6.41元/股。回购款项为1983330.92元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监事会认为回购注销程序及回购价格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公司已获得必要批准与授权,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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