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11日收盘,天舟文化(300148)报收于5.2元,上涨0.39%,换手率5.03%,成交量40.31万手,成交额2.09亿元。
8月11日,天舟文化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646.52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1272.94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373.58万元。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肖志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三项议案:1.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万份股票期权及作废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办理78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3.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53名激励对象办理82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所有议案均获得5票一致通过,并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匡舒平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三项议案:1.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万份股票期权及作废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办理782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事项;3.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53名激励对象办理82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项。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及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51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为这51名激励对象办理782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事项。此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也已成就,53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为这53名激励对象办理82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项。以上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天舟文化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项。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2025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1日,可行权数量为782万份,行权价格为2.61元/份。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801,183.72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达到了业绩考核目标值要求。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显示,51名激励对象考核评价均为良好,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100%。此外,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被注销。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为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该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2025年8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50%。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同样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50%。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01,183.72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值要求。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本次行权、归属、注销及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上海妙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天舟文化于2025年8月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等待期将于2025年9月12日届满,可申请归属比例为授予总数的50%。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也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801,183.72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达到了业绩考核目标值要求,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53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均为良好,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授予日为2024年9月13日,授予价格为1.31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22万股。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归属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1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82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4%,行权价格为2.61元/份。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1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数量为1584万份,授予价格为2.61元/份。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54人。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比例为50%。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或净利润实现盈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可全部行权。公司已完成相关审批程序,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将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注销及作废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鉴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0万份进行注销,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0万股进行作废。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人数由52人调整为51人,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人数由54人调整为53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监事会、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以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均对此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3人,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22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8%,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归属价格为1.31元/股。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认为规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54人,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64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9%。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净利润实现盈利,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达到了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值要求,因此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均为良好,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100%。本次归属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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