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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唯捷创芯(688153)8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50.98万元,占总成交额1.69%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11 06: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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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8月8日收盘,唯捷创芯(688153)报收于33.74元,下跌3.49%,换手率2.73%,成交量4.39万手,成交额1.4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8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50.98万元,占总成交额1.69%;游资资金净流入438.49万元,占总成交额2.94%;散户资金净流出689.47万元,占总成交额4.63%。
  • 公司公告汇总:唯捷创芯将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8月8日,唯捷创芯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250.98万元,占总成交额1.69%;游资资金净流入438.49万元,占总成交额2.94%;散户资金净流出689.47万元,占总成交额4.63%。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25日14点30分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地点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北投亦庄产业园16号楼。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9:15-15:00。会议将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9日。自然人股东需出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会议联系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北投亦庄产业园16号楼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4298116-3666,电子邮箱IR@vanchip.com。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第四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能。修订《公司章程》方面,主要涉及取消监事会相关内容,调整股东大会表述为股东会,修改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条款。此外,新增条款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修订部分治理制度方面,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上述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将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涵盖对外担保定义、对象审查、审批程序、合同审查订立、管理、信息披露及责任人责任等内容。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担保对象需具备良好资信和偿债能力,公司应对其经营和资信情况进行充分调查。担保审批程序严格,特定情形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担保合同必须书面订立,明确条款,责任人需确保合同合法性。公司财务部负责担保事务,定期跟踪检查被担保单位情况。公司应按规定披露担保信息,确保透明度。违反制度规定擅自提供担保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

董事会议事规则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设立风险与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议事规则还规定了会议召集、召开、审议程序、决议和会议记录等内容,确保董事会运作规范。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制度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应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资金支出需严格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将定期核查并出具报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制度规定将受到处罚。

股东会议事规则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的运作,确保其依法行使职权。规则强调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股东权利。股东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公司重大事项等。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包括审议利润分配、资本变动、重大资产交易等。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规则还规定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程序,确保会议有序进行。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重大事项如公司章程修改、公司合并等。规则还明确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审议程序,确保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此外,规则对股东会记录、决议执行和信息披露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会议决议得到有效落实。

公司章程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430313008元,经营范围涵盖集成电路设计咨询、研发、测试、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等。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和回购规则,明确了股东权利义务及股东会职权,强调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注重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章程还规定了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通知和公告方式,以及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程序。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合理使用资金。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所有对外投资活动,包括设立公司、收购出售置换股权、增减权益性投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公司投资应遵循合法合规、符合发展战略、资源合理配置、创造经济效益和风险适度原则。对外投资决策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决策机构。达到特定标准的投资需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未达标准的由总经理批准。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协调投资项目分析,总经理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分别负责项目管理和效益评估。制度还规定了对外投资的实施监控、风险控制、收回及转让程序,并明确了制度的解释权归董事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效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所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和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管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人力资源部门提供支持。非独立董事按岗位和履职能力领取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薪酬。独立董事每年领取8万元津贴,未任职董事履行职责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依据岗位和市场行情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绩效和岗位考核确定。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考核后发放,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代扣代缴相关税费。离任者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若发生被公开谴责、违法违规等情形,公司可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薪酬调整依据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水平、公司业绩、发展战略及岗位变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制度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细则规定,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每位股东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股票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股东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给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或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此制度。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细则明确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流程,要求提名人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提交详细资料。股东会通知需披露候选人详细信息。细则还规定了投票与当选的具体操作办法,包括投票无效情形及重新选举机制。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可修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任职条件、提名选举和更换流程、职责与履职方式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或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且需拥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公司董事会下设多个委员会,独立董事在这些委员会中应占多数并担任关键角色。独立董事需每年自查独立性情况,董事会也需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的提名需经过严格审查,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履行监督、咨询等职责,对特定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履职。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津贴和责任保险等保障措施。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制度规定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签订书面协议、关联人回避表决等原则。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等。关联交易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等。交易审批权限方面,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的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涉及金额更大或特定情况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日常关联交易需合理预计年度金额并履行审议程序。制度还明确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确保定价公允,并规定了关联交易的执行和监督措施,防止关联人损害公司利益。独立董事有权查阅公司与关联人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公司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资金管理,防止资金占用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形式。公司控股股东应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制度强调公司董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应独立运作,不得与关联方存在影响公司独立经营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严格限制资金占用,履行审批程序,及时结算。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或代偿债务等。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付费用、偿还债务、拆借资金或通过其他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和防范资金占用,董事和高管应维护资金安全。财务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进行检查监督。对于违反规定的关联方,公司有权采取冻结股份等措施追偿损失。董事和高管擅自批准资金占用将被严肃处理。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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