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7日收盘,大洋生物(003017)报收于31.52元,下跌1.96%,换手率8.64%,成交量5.98万手,成交额1.9亿元。
8月7日,大洋生物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2189.7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4.0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223.75万元。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大洋生物,证券代码:003017)于2025年8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杨兴礼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74号)。主要内容为:杨兴礼在持股达到大洋生物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以后,其一致行动人杨明泰、杨月荣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交易大洋生物股份,在合计持股增加百分之一时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杨兴礼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尽快将持股变动信息告知上市公司并公告,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股票交易规范意识,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及时将有关信息传达给相关股东,提醒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决定不涉及公司或其他股东,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兴礼及其一致行动人杨月荣、杨明泰,所有股份来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7月7日期间,杨月荣、杨明泰两人合计买入1,179,500股,合计卖出887,000股,在交易过程中涉及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股份股东变动达到1%的情形。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情况公告。权益变动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7月7日,变动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变动后,三人合计持有股份5,042,500股,占总股本6.00%。股东杨兴礼在持股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以后,其一致行动人杨明泰、杨月荣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交易大洋生物股份,三人合计持股增加百分之一时,未及时将该事实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于2025年8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杨兴礼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杨兴礼持有的其中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5%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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