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5日收盘,梅轮电梯(603321)报收于9.01元,上涨3.8%,换手率4.6%,成交量13.91万手,成交额1.23亿元。
8月5日,梅轮电梯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1631.32万元,占总成交额13.27%;- 游资资金净流出1153.78万元,占总成交额9.39%;- 散户资金净流出477.54万元,占总成交额3.89%。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上午10点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钱雪林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三项议案: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526.68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85.85万元,合计7712.5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3.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均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日下午14点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虹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两个议案: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526.68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85.85万元,合计7712.5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编号:2025-035)。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投资回报。拟购买金额、授权期限、产品类型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编号:2025-036)。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42049469股,已于2025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基于原有注册资本和总股本307000000元,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均变更为349049469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由30700万元变更为349049469万元;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由30700万股变更为349049469万股,均为普通股。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章程修订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2,049,46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7,999,994.5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3,303,283元。截至2025年7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为7,526.6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7,526.68万元。此外,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85.8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185.85万元。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7,712.53万元进行置换。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置换符合相关规定。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核查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募集资金总额237,999,994.5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3,303,283.00元,用于梅轮电梯南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公司将依据相关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资金安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表示同意。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49,469股,每股发行价格5.66元,募集资金总额237,999,994.5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3,303,283.00元。截至2025年7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为7,526.6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7,526.68万元;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为185.8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185.85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合计7,712.53万元置换上述款项。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7,712.53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无异议。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49,469股,每股发行价格5.66元,募集资金总额237,999,994.54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3,303,283.00元。募集资金用于梅轮电梯南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3,8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不得用于质押或证券投资。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金管理收益将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已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无异议。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指出,截至2025年7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为人民币7526.68万元,具体用于梅轮电梯南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此外,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款项为人民币185.85万元(不含增值税),包括审计及验资费146.23万元、律师费用37.74万元和其他相关费用1.89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编制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鉴证工作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执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此鉴证报告仅用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参考目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日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董事会确认,公司已按相关规定编制报告,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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