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8月4日收盘,航天发展(000547)报收于8.3元,上涨2.47%,换手率3.34%,成交量53.04万手,成交额4.37亿元。
8月4日,航天发展主力资金净流入450.18万元,占总成交额1.03%;游资资金净流出626.02万元,占总成交额1.43%;散户资金净流入175.83万元,占总成交额0.4%。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1. 选举张梅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选举王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 聘任孙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4. 聘任吕丽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5. 修订《公司章程》,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9. 决定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8月20日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2日。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七区5号楼。会议审议事项包括选举张梅女士为独立董事、选举王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3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内容主要包括:1. 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权,删除原监事会内容,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2. 保障股东知情权及提案权,修改股东知情权范围,增加股东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权利,调整股东提案权持股比例至1%;3. 优化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职权,简化相关职权描述;4. 完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相关内容,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其职责和义务,新增独立董事专节,完善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内容;5. 完善党组织相关内容,明确公司党委职责;6. 统一“股东大会”为“股东会”。
此外,公司还修订了《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其中前两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文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张梅作为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该公司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张梅已通过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张梅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张梅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田江权先生、周明先生、王强先生于2025年8月1日递交辞职报告,分别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总法律顾问职务。田江权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三人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三位在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2025年8月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提名张梅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强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孙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吕丽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四位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提名人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梅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的充分了解,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效率,促进董事和董事会履行职责。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遇特定情形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应提前10日书面送达全体董事,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3日前。董事会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本人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投票。董事会审议事项包括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重大收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应严格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公告事宜,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等职权。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强调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和章程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规则还规定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审议程序,确保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98,468,269元,注册地址位于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67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雷电防护、电磁防护产品、通信系统设备等的设计与制造。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强调了公司治理结构和依法治企的重要性。章程规定,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具有同等权利,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可以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或通过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公司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回购本公司股份,如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等。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确保公司发展方向正确。章程还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确保股东利益。此外,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章程自2025年8月4日起执行。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5年8月4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细则旨在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等。细则还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此外,细则强调了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保密义务,并规定了相关会议记录的保存和报备要求。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实施,原相关细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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