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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威孚高科(000581)8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88.04万元,占总成交额8.13%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05 01: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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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8月4日收盘,威孚高科(000581)报收于19.43元,上涨0.26%,换手率1.68%,成交量13.33万手,成交额2.5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88.04万元,占总成交额8.13%。
  • 公司公告汇总:威孚高科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及H股上市相关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8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88.04万元,占总成交额8.13%;游资资金净流入1744.86万元,占总成交额6.8%;散户资金净流入343.18万元,占总成交额1.34%。

公司公告汇总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接受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4日召开,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方案、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聘任H股上市审计机构、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决议有效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定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补选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3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8,172,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913%。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5-064。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4日下午15:00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33人,代表股份数458,172,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91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聘任本次H股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制定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强调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公司未能按时召开需报告并公告原因。股东会召集方面,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十日提出临时提案。通知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发出。会议可采用现场和电子通信方式,确保股东参与便利。规则还明确了股东会的召开、表决程序、计票监票、决议公告等内容,确保会议合法有效进行。此外,规则对会议记录、决议效力、争议解决等进行了规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水平。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包括四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和副董事长两人。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审议重大收购或合并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管等。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超出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重要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特定情形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需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举手或书面,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半数同意。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6,785,693元,注册地址位于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5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机械行业技术开发、内燃机燃油系统产品制造、汽车零部件销售等。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规则。公司设立党委会,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忠实和勤勉义务,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确保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的监督检查。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程序,以及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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