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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泰豪科技(600590)8月1日董秘有最新回复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04 01: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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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8月1日收盘,泰豪科技(600590)报收于9.17元,下跌2.76%,换手率4.13%,成交量34.85万手,成交额3.22亿元。

董秘最新回复

投资者: 请问此次雅鲁藏布江水电站施工需要大量的发电机,目前已经有陆续开展招标工作了,请问贵公司有意向参与吗?
董秘: 您好!公司目前未直接参与该项目建设,后续将结合市场需求,对相关领域政策动态保持关注,积极评估潜在机会,并依法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 您好!请问公司的智能应急电源、应急特种车辆、柴油发电机+储能等产品会参与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的建设工作吗?谢谢!
董秘: 您好!公司目前未直接参与该项目建设,后续将结合市场需求,对相关领域政策动态保持关注,积极评估潜在机会,并依法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 您好!请问,公司在24年珠海航空展展示的无人装备体系:地面无人作战平台、高原无人机、无人防空系统、军用机器狗等等,这些作战单元是可以协同作战吗?这种协同作战是否是通过计算机神经网络对战场环境信息、作战单位状态进行数据信息的汇总、分析后进行作战指令的下达?谢谢!
董秘: 您好,不同产品根据应用场景不同实现的功能也不同。感谢您的关注。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255.24万元,占总成交额10.12%,散户资金净流入3299.94万元,占总成交额10.26%。
  • 公司公告汇总: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三项议案,会议合法有效。

交易信息汇总

8月1日,泰豪科技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3255.24万元,占总成交额10.12%;游资资金净流出44.7万元,占总成交额0.14%;散户资金净流入3299.94万元,占总成交额10.26%。

公司公告汇总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日在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86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04,559,5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7099%。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其中,《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99.4473%的同意票,其余两项议案分别获得98.9594%和98.9645%的同意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公告编号:临 2025-054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日;地点: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8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4559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5.7099%。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自强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三项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强、马瑶见证会议,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情形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公司应聘请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董事会负责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内容须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会通知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会议应设置现场会场,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若董事长无法履职,则依次由副董事长或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内容包括出席人数、表决方式、提案表决结果等。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2,869,750元,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清华泰豪大楼。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电力信息及自动化产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输变电配套设备等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维修服务,以及高科技项目咨询等。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确保独立性,不受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章程还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等内容。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也进行了详细规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依法履行职责。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名,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人。董事会可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管理和信息披露等。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三日发出,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参与决议的董事需承担赔偿责任。董事会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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